有關新開發社區人口計算及污水量估算方式,請依說明事項辦理
內政部88.9.7台內營字第8874487號函
下水道法施行細則第四條第二項第一款規定,實施都市計畫地區之新開發社區人口計算基準,以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所定化糞池使用人數方式計算。因本部八十七年七月二日台內營字第八七七二一七九號令修正「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及建築設備編部份條文,「化糞池」部分業經修正為「污水處理設施」;另本部八十七年九月廿五日台(87)內營字第八七七二八六五號函訂頒「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設計技術規範」,該第二章訂定污水處理設施使用人數、污水量及水質參數,是以,有關前稱新開發社區人口計算及污水量估算方式,請依其規定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