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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下水道之規劃、設計及監造,委託技師辦理乙案

內政部營建署83.7.18營署公字第12178號函
下水道法第十七條規定,下水道之規劃、設計及監造,得委託登記開業之有關專業技師辦理。同法施行細則第十三條稱前項專業技師,指依技師法規定取得環境(衛生)工程、土木或水利科之工業技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