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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釋示有關台灣省慢性病防治局所屬台南慢性病防治院,可否依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八十一條規定免徵工程受益費乙案

內政部80.8.7台內營字第八○八○一八三號函
案經本部於本(八十)年八月一日邀集貴府暨各有關機關會商,獲致結論:「依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八十一條第二項之規定,前項准予免徵工程受益費之公共設施用地及其改良物,應以所有並供公眾使用者為限。本案徵收工程受益費之土地,其所有權人為台南縣政府,管理機關為台南慢性病防治院,與上述規定不符,自不得免徵工程受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