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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工程受益費已公告徵收或已開徵,徵收費率可否降低

內政部77.6.2台內營字第六○一四一○號函
關於彰化縣政府請釋道路工程受益費已公告徵收或已開徵,是否可將徵收費率降低為百分之十乙案,可依本部七十二年四月十八日七十二台內營字第一五三三四九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