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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議會第四屆第一次大會建議修改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第三條第一項第三款及同條例施行細則第二十二條案

內政部77.5.19台內營字第八六九六八號函
查有關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第三條第一項第三款所稱「地上物拆遷補償費」計入工程費用內計徵工程受益費一節,應指合法地上物之拆遷補償費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