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報台北市議會審議貴市「七十七年度預算道路工程(北投四○號道路暨接順相關巷道新築工程等七十八項)徵收工程受益費」議決及但書乙案
行政院76.10.30台七十六內字第二四七○七號函
本案台北市議會議決事項及但書第一點,核與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第二條、第三條及第五條規定牴觸、應屬無效,毋庸提議會覆議。惟台北市政府擬徵收工程受益費之工程多達七十八項,對道路兩旁之公私有土地及其改良物是否均符合直接受益原則?爰建請由該府就上開等工程個別詳加評估重新檢討後,再依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第五條第一項規定提送市議會審議,以昭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