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報貴市議會審議七十七年度台北市地方總預算案議決但書「各項道路新築及拓寬工程,均不得徵收工程受益費」案
行政院76.8.5台七十六內字第一七九二一號函
本案台北市各項道路工程之預算既經該市議會審議通過,自應儘速依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第五條之規定,擬具徵收計畫書送請議會決議後,再報請核備。至該市議會議決但書「各項道路新築及拓寬工程,均不得徵收工程受益費」一節,核與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第二條規定不符。
行政院76.8.5台七十六內字第一七九二一號函
本案台北市各項道路工程之預算既經該市議會審議通過,自應儘速依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第五條之規定,擬具徵收計畫書送請議會決議後,再報請核備。至該市議會議決但書「各項道路新築及拓寬工程,均不得徵收工程受益費」一節,核與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第二條規定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