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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台中縣豐原市所辦理徵收該市都市計畫第一號道路西北圓環段第一期工程受益費疑義

內政部76.5.20台內營字第四九八九二號函
本案謝榮東先生提起再訴願既經貴府訴願決定:「原決定原處分均撤銷」,其已繳納之工程受益費自應退還;又同一情形之土地尚未繳納者自不再予徵收,已繳納而未提出異議者,宜比照辦理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