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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土地無法單獨建築使用,可否比照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八十六條規定准予緩徵,五年後仍無法使用則准予免徵

內政部76.5.8台內營字第五○四一二○號函
土地無法單獨建築使用,非屬都市計畫法第八十六條規定禁建性質,應無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八十六條之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