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受益費公告徵收前已准予撥用之土地,是否合於免徵工程受益費規定
內政部75.10.8台內營字第四四○五六四號函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管有之高雄市小港區二苓段109-12-16地號土地,於七十二年二苓主一-一號道路工程受益費公告徵收前已奉行政院72.1.31.院台財產三字第○一二四二號函准予撥用在案,自得免徵工程受益費。
內政部75.10.8台內營字第四四○五六四號函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管有之高雄市小港區二苓段109-12-16地號土地,於七十二年二苓主一-一號道路工程受益費公告徵收前已奉行政院72.1.31.院台財產三字第○一二四二號函准予撥用在案,自得免徵工程受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