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成道路加鋪柏油,已改善完成,未徵收工程受益費,亦無辦理徵收土地補償,可否再依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之規定,徵收工程受益費及補辦徵收土地給予補償案
內政部74.6.20台內營字第三二三七一六號函
工程受益費徵收應依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第五條、第六條之規定,完成法定程序方得徵收。本案未依上開規定辦理,自不得再徵收工程受益費。至既成道路土地土地補償,請依照土地法之規定及行政院70.1.8.台七十內○一八四號函內容辦理。
內政部74.6.20台內營字第三二三七一六號函
工程受益費徵收應依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第五條、第六條之規定,完成法定程序方得徵收。本案未依上開規定辦理,自不得再徵收工程受益費。至既成道路土地土地補償,請依照土地法之規定及行政院70.1.8.台七十內○一八四號函內容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