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雲林縣政府請釋斗六市辦理(特六號)南環路徵收工程受益費疑義再請釋示案
內政部73.11.8台內營字第二七○一二五號函
查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定沿道路之境界線或法令指定退縮之建築線或道路之端線為受益線。現受益線既以法令指定退縮之建築線為準,同條第一項第二、三款所規定受益範圍自應沿法令退縮之建築線起算方為合理,故本案仍應依本部73.10.9.台內營字第二六三○八七號函辦理。
內政部73.11.8台內營字第二七○一二五號函
查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定沿道路之境界線或法令指定退縮之建築線或道路之端線為受益線。現受益線既以法令指定退縮之建築線為準,同條第一項第二、三款所規定受益範圍自應沿法令退縮之建築線起算方為合理,故本案仍應依本部73.10.9.台內營字第二六三○八七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