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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同一工程受益範圍內徵收工程受益費時,可否淮予按土地分區使用之不同而以不同費率徵收乙案


內政部71.12.6台內營字第一二一九三八號函
本案仍應依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十九條規定辦理。至於同一工程受益範圍內按土地分區之不同而徵收不同費率,宜於工程受益徵收條例施行細則中明確列入一節尚屬合理,留供修正該細則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