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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工程受益費徵收範圍土地,部份為禁建區,所餘非禁建區土地過小不堪建築使用者,可否比照被徵收後所賸餘之畸零地,一併緩徵其受益費乙案


內政部70.9.4台內營字第四三○四五號函
查現行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八十八條所規定得申請緩徵,係指土地被政府徵收致剩餘面積依建築法規定不能單獨建築使用之畸零地,本案內灣子小段八五二-三地號所餘非禁建區土地核與上開規定不符,不得緩徵其工程受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