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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住宅條例部分條文業經總統於94年1月26日以華總一義字第09400010111號令修正公布,請儘速配合訂定及修正相關法規及行政程序,請查照。

內政部94.3.3台內營字第0940081862號函
本次修正條文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6614期(http://www.president.gov.tw )及本部營建署網站(http://www.cpami.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