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九十一年國民住宅貸款利率,若國民住宅貸款人與承貸銀行之簽約日期為五月一日(含)以後者
關於九十一年國民住宅貸款利率,若國民住宅貸款人與承貸銀行之簽約日期為五月一日(含)以後者,皆自九十一年五月一日起適用本(九十一)年利率至九十二年之簽約日止;至於貸款人與承貸銀行之簽約日在一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含)之間者,仍依其簽約日起適用九十一年之利率。
內政部91.3.11內授營宅字第○九一○○八二三○三號函
一、九十一年國民住宅貸款利率,銀行提供部分為年息五.九五厘,國民住宅基金提供部分為年息三.九五厘。國民住宅貸款利率之調整原係依貸款人與承貸銀行簽約日起調整,惟為減輕國民住宅貸款戶之負擔,並考量銀行作業,九十一年國民住宅貸款利率,若貸款人與承貸銀行之簽約日在五月一日(含)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間者,皆自九十一年五月一日起適用本(九十一)年利率至九十二年之簽約日止;至於貸款人與承貸銀行之簽約日在一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含)之間者,仍依其簽約日起適用九十一年之利率。
三、例如陳小姐之簽約日為十月一日,則其自九十一年五月一日起適用本(九十一)年利率至九十二年九月三十日止;又例如李先生之簽約日為四月一日,則其自九十一年四月一日起適用九十一年之利率至九十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