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八十八年下半年及八十九年度輔助人民貸款自購住宅申請戶○○○君,其因九二一震災致半倒之房屋(房屋未拆),是否符合無自有住宅資格疑義案
內政部營建署89.5.25.營署北管字第023419號函
有關九二一地震半倒受災戶如其半倒房屋經拆除,且符合「輔助人民貸款自購住宅辦法」第十條第一項各款規定者,准予申辦輔助人民貸款自購住宅;本案黃君其半倒之房屋既未拆除,不符上開辦法第十條第一項第三款:「本人、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之規定,不宜同意其辦理自購住宅貸款。
內政部營建署89.5.25.營署北管字第023419號函
有關九二一地震半倒受災戶如其半倒房屋經拆除,且符合「輔助人民貸款自購住宅辦法」第十條第一項各款規定者,准予申辦輔助人民貸款自購住宅;本案黃君其半倒之房屋既未拆除,不符上開辦法第十條第一項第三款:「本人、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之規定,不宜同意其辦理自購住宅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