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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貴府興建公園範圍內,二戶以上同門牌或共有者,是否可同時獲得二戶以上配售國宅權利乙案

內政部87.6.22.台(87)內營字第八七○五八八五號函
仍請依照貴府「台北市舉辦公共工程對合法建築物及農作改良物拆遷補償暨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