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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貸人,於縣府核發核定貸款自購住宅證明後,辦妥產權移轉登記前與賣主結婚,可否同意補助

內政部85.7.10台內營字第八五○四七九六號函
按輔助人民貸款自購住宅旨在協助無自有住宅之收入較低家庭購置住宅,本案申貸人於辦妥產權移轉登記前與賣主結婚,因其配偶已持有住宅,故不符政府協助無自有住宅家庭購屋之旨意,礙難同意辦理優惠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