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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國民住宅優先等候承購戶經國民住宅主管機關通知選屋而無意申購,致依規定取消等候承購資格,是否得以同一身分重新申請優先等候承購國民住宅乙案

內政部85.8.19台(85)內營字第八五○五六九八號函
請逕依國民住宅出售出租及商業服務設施暨其他建築物標售標租辦法第五條第四款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