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購獎勵投資興建國宅之資格認定疑義
內政部83.1.7台內營字第八三七二○二二號函
按申購獎勵投資興建國宅者,如需辦理國宅貸款,其承購資格係比照政府直接興建國民住宅之承購資格辦理,即申請人須符合「國民住宅出售出租及商業服務設施暨其他建築物標售標租辦法」第四條第一款條件外;本人、配偶及其共同生活之直系親屬均須符合同條第二、三款之條件。
內政部83.1.7台內營字第八三七二○二二號函
按申購獎勵投資興建國宅者,如需辦理國宅貸款,其承購資格係比照政府直接興建國民住宅之承購資格辦理,即申請人須符合「國民住宅出售出租及商業服務設施暨其他建築物標售標租辦法」第四條第一款條件外;本人、配偶及其共同生活之直系親屬均須符合同條第二、三款之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