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住宅社區附建防空避難設備之產權登記疑義
內政部營建署82.12.1營署宅字第五三二三二號函
國民住宅地下室如屬法定附建防空避難設備,不予編釘門牌,本部72.3.7台內營字第一四二三五二號函業已明釋,惟建築物產權登記與門牌編釘業務性質不同,屬地政機關權責,是本案國宅社區防空避難如何辦理產權登記乙節,宜請逕洽貴府地政處辦理。
內政部營建署82.12.1營署宅字第五三二三二號函
國民住宅地下室如屬法定附建防空避難設備,不予編釘門牌,本部72.3.7台內營字第一四二三五二號函業已明釋,惟建築物產權登記與門牌編釘業務性質不同,屬地政機關權責,是本案國宅社區防空避難如何辦理產權登記乙節,宜請逕洽貴府地政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