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國民住宅社區管理維護辦法第十七條第二款執行疑義
內政部76.11.7台內營字第五四五五五五號函
國民住宅社區管理維護辦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所謂「該社區專用管理維護費用」係指部分由出租國宅之租金提撥之保養、維護費存入「國民住宅管理維護基金」內專供該社區管理維護使用經費而言。
內政部76.11.7台內營字第五四五五五五號函
國民住宅社區管理維護辦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所謂「該社區專用管理維護費用」係指部分由出租國宅之租金提撥之保養、維護費存入「國民住宅管理維護基金」內專供該社區管理維護使用經費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