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崇誨眷村奉准改建後,台南市政府始公告細部計畫,該細部計畫內之公共設施用地是否以無償撥用方式辦理
內政部73.5.28台內營字第二二八九五○號函
一、本案台南市崇誨眷村改建國宅基地內之公共設施用地,應依有關規定及其他改建眷村之實例辦理無償撥用。
二、為避免發生類似情形,爾後有關眷村改建國宅案應依都市計畫法及國民住宅條例規定程序辦理。
內政部73.5.28台內營字第二二八九五○號函
一、本案台南市崇誨眷村改建國宅基地內之公共設施用地,應依有關規定及其他改建眷村之實例辦理無償撥用。
二、為避免發生類似情形,爾後有關眷村改建國宅案應依都市計畫法及國民住宅條例規定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