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住宅主管機關行使優先承購權,購回之國民住宅再出售時其售價訂定疑義
內政部73.10.11台內字第二五六九七三號函
按政府興建之國民住宅主管機關參照附近房地產市價酌予折減在成本以下訂定之。國民住宅條例第十六條訂有明文。本案國民住宅主管機關行使優先承購權購回國民住宅,其再出售時之售價自有上開法律規定適用。
內政部73.10.11台內字第二五六九七三號函
按政府興建之國民住宅主管機關參照附近房地產市價酌予折減在成本以下訂定之。國民住宅條例第十六條訂有明文。本案國民住宅主管機關行使優先承購權購回國民住宅,其再出售時之售價自有上開法律規定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