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住宅經出售後若非原承購人自行居住,而由他人以借住之名義長期居住,是否違反國民住宅條例規定
內政部70.11.23台內營字第五三三一五號函
查國民住宅之興建旨在照顧較低收入家庭,自應以供自住為限,承購人承購後自始即不自行居住,而由他人長期居住,無異變相出租,應視其情形,如實質上或形式上已構成轉租行為者,則應依國民住宅條例第十三條第五款之規定辦理。
內政部70.11.23台內營字第五三三一五號函
查國民住宅之興建旨在照顧較低收入家庭,自應以供自住為限,承購人承購後自始即不自行居住,而由他人長期居住,無異變相出租,應視其情形,如實質上或形式上已構成轉租行為者,則應依國民住宅條例第十三條第五款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