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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公用合作社,要求承辦政府興建之國民住宅業務,是否與現行國宅條例規定相符


內政部70.1.12台內營字第六二七六二號函
依「國民住宅條例」第三條規定,國民住宅之興建業務,應由政府機關統籌辦理,住宅公用合作社要求委託承辦政府興建之國民住宅,不符現行國民住宅條例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