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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計畫工商綜合專用區審議規範業經本部於九十一年一月十八日以台內營字第○九一○○八一一一九號函修正,修正前經受理申請辦理之都市計畫變更案件,可參照中央法規標準法第十八條規定辦理

都市計畫工商綜合專用區審議規範業經本部於九十一年一月十八日以台內營字第○九一○○八一一一九號函修正,修正前經受理申請辦理之都市計畫變更案件,可參照中央法規標準法第十八條規定辦理。
內政部91.10.9台內營字第○九一○○八六九二一號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