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都市計畫住宅區得否作為興闢高爾夫球練習場使用乙案
內政部91.2.22台內營字第○九一○○○三二八四號函
依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十五條第一項第十款規定,住宅區不得申請設置訓練場,但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核准者,不在此限。準此,高爾夫球練習場之性質如屬訓練場,且未經當地縣(市)政府依上開條文同項第十五款規定公告限制,或於都市計畫書明文禁止,得依上開規定辦理。至其主管機關,在中央應為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在地方應為縣(市)政府之教育主管機關。
內政部91.2.22台內營字第○九一○○○三二八四號函
依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十五條第一項第十款規定,住宅區不得申請設置訓練場,但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核准者,不在此限。準此,高爾夫球練習場之性質如屬訓練場,且未經當地縣(市)政府依上開條文同項第十五款規定公告限制,或於都市計畫書明文禁止,得依上開規定辦理。至其主管機關,在中央應為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在地方應為縣(市)政府之教育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