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貴府函為產品製造過程中含有「醱酵」之工廠得否申請於都市計畫乙種工業區設置案
內政部90.9.27台內營字第九○八五五七五號函
依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第十三目規定禁止於乙種工業區內設置之醱酵工業,以味精、酵母、氨基酸、檸檬酸、醬油、酒精之製造,及從事釀醋與釀酒業為限。本案工廠所製造之產品如非屬上開產品,或其行業非屬釀醋與釀酒業,且未經貴府依上開條文同項第三款規定公告限制者,得於上開分區申請設置。
內政部90.9.27台內營字第九○八五五七五號函
依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第十三目規定禁止於乙種工業區內設置之醱酵工業,以味精、酵母、氨基酸、檸檬酸、醬油、酒精之製造,及從事釀醋與釀酒業為限。本案工廠所製造之產品如非屬上開產品,或其行業非屬釀醋與釀酒業,且未經貴府依上開條文同項第三款規定公告限制者,得於上開分區申請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