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擬於都市計畫乙種工業區設置「護理之家」之性質,究屬醫療保健設施或老人長期照護機構疑義乙案
內政部90.7.31台內營字第九○八四七二二號函
本案經函准行政院衛生署九十年六月二十二日衛署醫字第○九○○○三六九八七號函(詳附件)復略以:護理之家之性質既屬廣義之醫療保健設施,而其服務對象及所具功能又與長期照護機構相當類似在案。是以,本案護理之家依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十八條第二項第三款第九目及第十目規定申請設置,均屬適法,請貴府依實際需要妥予輔導辦理。
內政部90.7.31台內營字第九○八四七二二號函
本案經函准行政院衛生署九十年六月二十二日衛署醫字第○九○○○三六九八七號函(詳附件)復略以:護理之家之性質既屬廣義之醫療保健設施,而其服務對象及所具功能又與長期照護機構相當類似在案。是以,本案護理之家依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十八條第二項第三款第九目及第十目規定申請設置,均屬適法,請貴府依實際需要妥予輔導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