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都市計畫公園用地面積在二公頃以下可否興建圖書館、市民集會堂
內政部88.12.13台內營字第八八七八一八六號函
查臺灣省公園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一項規定,公園應依基地形態及特性劃分一般區、遊樂區、文藝區管理之。但鄰里公園面積在二公頃以下及特定性之公園不在此限,係指公園面積在二公頃以下,不必劃分區實施管理,尚非禁止設置該辦法第五條列舉之各項設施。
內政部88.12.13台內營字第八八七八一八六號函
查臺灣省公園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一項規定,公園應依基地形態及特性劃分一般區、遊樂區、文藝區管理之。但鄰里公園面積在二公頃以下及特定性之公園不在此限,係指公園面積在二公頃以下,不必劃分區實施管理,尚非禁止設置該辦法第五條列舉之各項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