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園作多目標使用疑義
內政部83.11.10台內營字第八三○五三一九號函
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方案所規定公園多目標使用項目,如在貴省公園管理辦法內已有規定得予設置之設施者,自可依該管理辦法規定辦理,免再依上開使用方案規定辦理;惟如仍作多目標使用時,仍應依該方案規定辦理。
內政部83.11.10台內營字第八三○五三一九號函
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方案所規定公園多目標使用項目,如在貴省公園管理辦法內已有規定得予設置之設施者,自可依該管理辦法規定辦理,免再依上開使用方案規定辦理;惟如仍作多目標使用時,仍應依該方案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