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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計畫「軟體工業特定專用區」之土地使用分區可否視為工業區並依促進產業升級條例規定編定開發

內政部82.5.29營署都字第八二七五五九二號函
本案台北市南港區「軟體工業特定專用區」依該都市計畫說明書規定,其使用性質為供軟體工業有關之研究、辦公、訓練、生產及其附屬之服務之設備建築物為限。本案如依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施行細則第四十五條規定編定開發,其土地及建築物之使用應依該都市計畫說明書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