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變更新營擴大都市計畫(第一期公共設施保留地專案通盤檢討案」有關公共設施用地變更為住宅區,惟附帶決議必須擬定細部計畫,該細部計畫是否必須全部所有權人同意後始能擬定疑義
內政部81.12.10台內營字第八一○六三一五號函
查都市計畫法第二十四、第二十五條之「土地權利關係人」乙詞之範圍,前經本部以六十年四月一日台內地字第四○九二六七號函釋在案;且都市計畫法貴省施行細則第十條並對土地權利關係人申請自行擬定細部計畫事項業有明文規定。本案應請貴府依照上開法令規定,本於職權逕行依法核處。
內政部81.12.10台內營字第八一○六三一五號函
查都市計畫法第二十四、第二十五條之「土地權利關係人」乙詞之範圍,前經本部以六十年四月一日台內地字第四○九二六七號函釋在案;且都市計畫法貴省施行細則第十條並對土地權利關係人申請自行擬定細部計畫事項業有明文規定。本案應請貴府依照上開法令規定,本於職權逕行依法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