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擬訂、擴大都市計畫地區或農業區、保護區變更為都市發展用地之住宅區、商業區等建築用地之開發疑義

內政部80.9.20台內營字第八○○二三九七號
貴局函為新擬定、擴大都市計畫地區或農業區、保護區變更為都市發展用地之住宅區、商業區等建築用地之開發方式疑義乙案,經報奉行政院核示:「在本院七十八年九月十九日台七十八內字第二四四六○號函規定前,已完成都市計畫法定程序之都市計畫說明書中,業經規定整體開發採市地重劃開發方式者,可照原規定之開發方式辦理」在案,請依上開院函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