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興建工程,籌建老人自費安養機構乙案
內政部79.7.3台內營字第八一九七二號函
本案文化市場用地之徵收土地計畫書既已載明該市場得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方案作多目標使用,又依老人福利法第七條第一項規定,老人福利各類機構,得單獨或綜合辦理,並得就其所提供之設施或服務酌收必要之費用,是以本案自費安養機構屬於福利設施之一種,自可准照上開方案之規定辦理。
內政部79.7.3台內營字第八一九七二號函
本案文化市場用地之徵收土地計畫書既已載明該市場得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方案作多目標使用,又依老人福利法第七條第一項規定,老人福利各類機構,得單獨或綜合辦理,並得就其所提供之設施或服務酌收必要之費用,是以本案自費安養機構屬於福利設施之一種,自可准照上開方案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