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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無污染性之工廠因都市計畫擴大至不合土地使用分區者如何准其擴建案作業要點」執行疑義

內政部78.4.23台內營字第六九六七四三號函
查前開作業要點之訂頒意旨,係為都市計畫發布實施後,原有合法之工廠不合土地使用分區,無法擴建,致而影響工業發展,遂訂頒該要點,准其辦理都市計畫檢討變更為「零星工業區」,以資補救,前經本部以73.10.30台內營字第二六四八七四號函釋有案,經核本案與上開函釋不符,應予不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