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臨都市計畫五公尺綠帶之建築基地,申請建築時應退縮四公尺(法定空地)其退縮之四公尺土地及五公尺之綠帶可否視為道路用地
內政部78.12.2台內營字第七五六七六八號函
查都市計畫綠地與道路二種用地,其使用性質截然不同,於都市計畫法第四十二條已分別列舉之,本案申請建築時應退縮之四公尺土地及五公尺之綠帶,自應不得視為道路用地。
內政部78.12.2台內營字第七五六七六八號函
查都市計畫綠地與道路二種用地,其使用性質截然不同,於都市計畫法第四十二條已分別列舉之,本案申請建築時應退縮之四公尺土地及五公尺之綠帶,自應不得視為道路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