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計畫行水區內施作道路如符合台灣省河川管理規則規定,可否免辦都市計畫變更為道路用地疑義
內政部78.4.24台內營字第六九四七八八號
按行水區內施作道路,如屬跨越水道之建造物,水利法第七十二條已有明文規定;如係於行水區內施作道路,則有同法第七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及台灣省河川管理規則之適用。至於都市計畫內之行水區內施作道路,除應依上開規定辦理外,仍應符合都市計畫法暨同法貴省施行細則及各該地區都市計畫說明書之規定。
內政部78.4.24台內營字第六九四七八八號
按行水區內施作道路,如屬跨越水道之建造物,水利法第七十二條已有明文規定;如係於行水區內施作道路,則有同法第七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及台灣省河川管理規則之適用。至於都市計畫內之行水區內施作道路,除應依上開規定辦理外,仍應符合都市計畫法暨同法貴省施行細則及各該地區都市計畫說明書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