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里鄉都市計畫因沿用日據時代之都市計畫,其法定效力如何認定
內政部78.4.22台內營字第六八○八二三號函
按日據時期之都市計畫於光復後,其內容再經依法修正,並送請本部加蓋部印核准,由縣(市)政府重新發布實施者,其生效日期,應自發布之日起算,前項都市計畫未為修正者,其效力繼續存在,前經本部六十六年十月三日台內營字第七四六八○七號函示有案,是以日據時期擬定之水里鄉都市計畫圖,於台灣光復後仍繼續延用,雖未經我政府修正發布,仍有其效力。
內政部78.4.22台內營字第六八○八二三號函
按日據時期之都市計畫於光復後,其內容再經依法修正,並送請本部加蓋部印核准,由縣(市)政府重新發布實施者,其生效日期,應自發布之日起算,前項都市計畫未為修正者,其效力繼續存在,前經本部六十六年十月三日台內營字第七四六八○七號函示有案,是以日據時期擬定之水里鄉都市計畫圖,於台灣光復後仍繼續延用,雖未經我政府修正發布,仍有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