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計畫內住宅區土地興建輸氣減壓站疑義
內政部76.5.2台內營字第四九三八八一號函
本案欣南石油氣股份有限公司擬價購都市計畫住宅區土地興建輸氣減壓站,既據該公司函稱該減壓站為一箱型之組合體,係調節輸氣而非儲氣槽,絕無影響居民安寧與安全顧慮,如經台南市政府會同有關單位實地勘查,認確無違反都市計畫法第三十四條及同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十六條之規定者,得准予設置。
內政部76.5.2台內營字第四九三八八一號函
本案欣南石油氣股份有限公司擬價購都市計畫住宅區土地興建輸氣減壓站,既據該公司函稱該減壓站為一箱型之組合體,係調節輸氣而非儲氣槽,絕無影響居民安寧與安全顧慮,如經台南市政府會同有關單位實地勘查,認確無違反都市計畫法第三十四條及同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十六條之規定者,得准予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