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計畫農漁區之執行疑義
內政部76.5.5台內營字第四八八三七七號函
關於台南市都市計畫「農漁區」,因該地區都市計畫書未規定其使用性質,且都市計畫法貴省施行細則又無該使用分區之管制規定,致發布實施後執行困難乙案,准由貴府依據實際情況研擬方案分別界定為農業區或漁塭區,作為該地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修正前之執行依據。
內政部76.5.5台內營字第四八八三七七號函
關於台南市都市計畫「農漁區」,因該地區都市計畫書未規定其使用性質,且都市計畫法貴省施行細則又無該使用分區之管制規定,致發布實施後執行困難乙案,准由貴府依據實際情況研擬方案分別界定為農業區或漁塭區,作為該地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修正前之執行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