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74.9.3台內營字第三二八三○○號函 按都市計畫農業區內土地所有權人之子具有農民身分,確與其父土地所有權人分戶獨立生活,辦竣戶籍登記,而其本身尚無自用農舍者,經乃父即土地所有權人同意,得准興建自用農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