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計畫住宅區內禁止經營瓦斯業
內政部74.2.16台內營字第二九○○五七號函
按都市計畫法省市施行細則均分別明文禁止住宅區供液化瓦斯之分裝儲存及販賣之使用。準此,住宅區內應一律停止新設立液化瓦斯之分裝儲存及販賣業,其於省市施行細則發布前已核准設立者,因其對住宅區內居民之安全顧慮至大,為確保住宅區內居民之絕對安全,併請轉知各縣市政府確實依都市計畫法第四十一條之規定辦理。
內政部74.2.16台內營字第二九○○五七號函
按都市計畫法省市施行細則均分別明文禁止住宅區供液化瓦斯之分裝儲存及販賣之使用。準此,住宅區內應一律停止新設立液化瓦斯之分裝儲存及販賣業,其於省市施行細則發布前已核准設立者,因其對住宅區內居民之安全顧慮至大,為確保住宅區內居民之絕對安全,併請轉知各縣市政府確實依都市計畫法第四十一條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