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品批發市場得否設置於都市計畫農業區
內政部74.1.3台內營字第二七九四九○號函
按農業品市場交易法第十二條規定,農業品批發市場為公用事業,復查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廿七條規定,經貴府專案核准之公用事業設施得使用農業區土地。本案農業品批發市場得否設置於都市計畫農業區,應請本於職權逕行依照前揭法條妥處。
內政部74.1.3台內營字第二七九四九○號函
按農業品市場交易法第十二條規定,農業品批發市場為公用事業,復查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廿七條規定,經貴府專案核准之公用事業設施得使用農業區土地。本案農業品批發市場得否設置於都市計畫農業區,應請本於職權逕行依照前揭法條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