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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星工業區設廠疑義

內政部73.4.16台內營字第二一八四○三號函
為都市計畫範圍內劃設之零星工業區,原核准設立登記工廠,經辦理註銷後,其土地再經細分出售他人,可否再准予他人於該零星工業區設廠疑義乙案,應請依照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廿一條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