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計畫發布實施後樁辦理釘樁工程,發現計畫圖部分與實地地形不符
內政部72.7.29台內營字第一七一三八七號函
為都市計畫發布實施後,辦理釘樁工程中,發現計畫圖部分與實地地形不符,而依本部69.3.6(69)台內營字第一一一八一號函示規定,依照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專案辦理變更都市計畫者,如確為配合省(市)興建之重大設施時,准依 貴廳所擬意見辦理。
內政部72.7.29台內營字第一七一三八七號函
為都市計畫發布實施後,辦理釘樁工程中,發現計畫圖部分與實地地形不符,而依本部69.3.6(69)台內營字第一一一八一號函示規定,依照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專案辦理變更都市計畫者,如確為配合省(市)興建之重大設施時,准依 貴廳所擬意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