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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中央警官學校申請在林口特定區計畫內之特殊使用區興建學人及教職人員宿舍疑義

內政部72.1.15台內營字第一三六○○○號函
本案核與林口特定區土地分區規則第七十條之規定不符,如該土地確有適作興建學人及教職人員宿舍之必要時,應請依法變更都市計畫,俟完成法定程序後始得建築使用。另特殊使用區內之土地使用及建築管理,應請台灣省政府迅依本部都委會63.12.17第一七一次會議之決議,會同國防部研訂辦法,俾利該特殊使用區內之土地使用管制及建築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