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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周圍一─二○○公尺內不得興建電影院、市場、歌廳、舞廳、酒吧等場所

內政部72.1.12台內營字第一三三七四三號函
查舞廳、歌廳、酒吧、酒家、特種咖啡、茶室等場所之設置,在省、市特定營業管理規則及舞場管理規則中,均有應離學校一─二○○公尺距離之規定。